供應商體系的管理

與世界各國相比,台灣產業中「一貫作業」的大廠不多,但卻有許多大大小小的供應商體系,運用互相支援的產業網絡,共同完成繁複而大量的生產任務。台灣在這方面的獨特經驗,是管理上十分值得探討的。
供應商體系的管理,大致上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項重點:
第一是價值鏈的切割與劃分,這是身為「中心工廠」的廠商,最基本的策略抉擇。原本可能屬於同一組織內的生產流程,應如何切割,才能減少未來各方在流程上的銜接困難與溝通協調的時間,以及如何經由合理的劃分以釐清權責,進而避免雙方的潛在衝突,是中心工廠在決定外包之前必須仔細分析的。
在外包決策上,還要考量相關生產活動的規模經濟與競爭優勢。簡言之,該項生產活動或加工程序,在規模經濟上究竟比較適合由中心工廠來負責,還是由供應商來負責;以及該項活動是否與中心工廠的獨特競爭優勢有關,因而必須掌握在自己手中。
價值鏈的切割與劃分方式,影響了其後的各種管理重點的取決,因此是供應商管理上,最基本的策略決策。
其次,部分工作外包以後,固然減化了內部的管理工作,但卻也同時增加了對供應商的管理與監督。建立監控制度甚至連線的資訊系統,並由專人來負責監督與要求,是相當普遍的作法,但成功的中心工廠,通常還必須對所外包的業務,在技術、加工程序以及成本結構方面有相當深入的瞭解。「不懂還要亂管」,是供應商最不滿的項目之一。中心工廠對這些方面的瞭解,一方面可以發揮適時的指導作用,一方面也由於瞭解,而有助於改善計價水準及雙方利益分配上的合理性。
第三,必須建立供應商體系中,整體的團隊效果。在許多供應商體系中,從產品開發到品質檢驗,都需要多方共同合作來進行。此一「多對多」關係與流程的設計與管理,是中心工廠極為重要的角色。易言之,供應商體系之中,除了交易雙方的雙邊關係之外,還有許多是各方流程的銜接與合作,如何確保其順暢,當然是中心工廠的責任。
除了流程銜接之外,各方之間的知能交流也不可忽視。如果能使供應體系中的各個廠商,無論是上下游的各方,甚至是定位類似的廠商,都能在知能與經驗上有效交流,則對供應體系的整體戰力必然產生相當大的正面作用。
第四,中心工廠應設法創造供應商體系的整體規模經濟,例如,結合各家需求,進行共同採購、教育訓練、公關活動;或協助各供應商進行管理制度的升級、強化財會、稅務的能力等。
換言之,一方面應積極結合各方力量,創造共同的優勢,一方面也可以將中心工廠一部分的知能與無形資源,與供應商體系分享。如此一來,既可以提升共同的競爭力,又可以增加供應商對中心廠的相對依賴程度,有利於發展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
第五,為了長期的交易與合作,各方之間的利益分配應該合理,才能達到共存共榮。也就是說,產業網絡中,權力較大的一方(通常是中心工廠),不可為了短期的利益,而過度「剝削」供應商,以免破壞了長期關係。事實上,台灣由於中小企業多,老闆親自負責供需的網絡關係,或人員任職穩定,因此對長期關係的維持比較重視,也比較容易落實。有些外國跨國企業,採購人員位階不高,又流動頻繁,其不重視長期情誼,只重短期利益的心態,是可以理解的。
第六,供應商體系中,應建立並維持良好的共享價值與社會記憶。彼此理念相符,以上所談的合作扶持、共創優勢、利益分配、流程之緊密銜接等,才有實現的可能。
然而,供應商管理過程中,最有力的工具是「市場機能」,簡而言之就是「誰做不好,就更換供應來源」。由於隨時有被汰換的可能,供應商才會戰戰兢兢,不敢有絲毫懈怠。此一市場機能的運用,與上述所談的供應商體系管理的理念,在實際執行上頗有兩難之處。如何巧妙運用二者,使網絡合作的理念與市場競爭的機制,不僅不會互相抵銷,還能相輔相成,可以說是供應商管理上,最具有挑戰性的地方。

本文于2006年刊載於《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