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模有其經濟效益,簡稱國家的規模經濟。身為大國,在研發、生產、銷售方面皆更易達到合理規模,內部廣大的市場、多元產業間的互相支援,種種因素,都令身為小國的國民或企業心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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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小國也有不少潛在優勢,關鍵在於能否充分發揮利用。這些潛在優勢包括:
一、人數少,觀念容易整合,也比較容易相互合作,團結對外。
二、國家小,先天居於不利地位,人民更能體認到生存壓力,因而積極努力,且更能發展出對環境的敏感度與適應能力。
三、為了求生存,容易形成外向型經濟,使產業型態及國民心態很早就有高度的國際化傾向,有利於迎合全球化的必然趨勢。
四、國土幅員有限,容易發展出內部合作緊密的產業網絡,若交通近或產業分佈地區集中,則雖然個別企業規模不大,但整體網絡分工合作形成的效率與彈性,也能成為國家競爭力的基礎。
五、國土幅員小,人口不多,國家比較易於管理。治安的維持、城鄉差距的縮小、教育的普及等,都比較容易做到;規模小,對政府管理能力的挑戰也比較低,不論是政策制定或執行能力,要求水準都比管理大國低多了。
六、在國際政治上,小國實力遠不如大國,但並非沒有籌碼可資運用。小國雖然不太可能成為國際強權,卻因此對各國都不會產生威脅,更易獲得各國較友善的對待。
此外,由於國際上想當霸權的大國不少,小國若能靈活遊走於列強之間,往往能取得關鍵少數的地位,並得到各方的重視與拉攏。
然而這些都是「潛在」的優勢,不是「必然」存在的事實。因此,小國的政府或國民,應針對這些項目,努力強化或發揮,以免辜負了這些潛在的優點。努力方向包括:
一、應培養生命共同體的觀念,舉國一起為長期的共同未來努力。如果上下交征利,各自為本身利益打算,或不但不致力於異中求同,卻刻意強調同中求異,自我分化,則小國國民易於「團結」的優點必然難以發揮。
二、應培養國民更高度的國際化心態與能力,讓大家更有世界觀,並更清楚地體認本身在世界政經體系中的地位與角色。
三、應鼓勵企業無懼無慮地走出去,也開放外國企業走進來,並藉著資源與知能跨越國界之自由流動,創造動態的產業競爭優勢。
四、創造產業網絡的有利環境,除了設法留住產業網絡之外,並持續孕育新的產業網絡,不斷推陳出新。
五、由於先天上易於管理,因此應在治安、生活環境、教育普及等方面追求卓越,使本國企業及外國企業在選擇投資地區時,視這些條件為主要的吸引力,即使未提供稅制上的優惠,也能樂於投資。
六、在外交上保持靈活,爭取各大陣營的支持。
如果上述能做到,小國的潛在優勢才能發揮,若不能做到,則舉目所見都是小國的缺點。
企業經營當然有規模經濟的存在。但大型企業有大型企業的問題和煩惱,小企業不必一味羨慕別人的「大」,而應該認清本身的條件,充分發揮規模「小」的優點,這才是正確的策略。
國家之經營,亦應做如是觀。 e
●本文于2006年刊載於《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