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競爭力依賴人才的質與量,人才養成靠教育,而教育則必須以研究為基礎。因此,大專院校為了提升教學品質,必須持續從事學術研究。
社會上在討論「研究」與「教學」時,似乎隱約假設它們屬於不同的兩條路線,但事實上兩者互為表裡,因為高品質的教學必須植基於扎實的研究,而研究的成果也應表現在教學內容上,才不致束之高閣,落為空談。
商管學院中的教師當然也必須從事學術研究,問題是我們究竟該研究什麼?我們應深入思考,什麼性質的研究才有助於提升教學水準與人才培育?怎樣的研究才能對國內企業界的經營管理有參考價值?從這個角度思考,商管學院的研究可分為以下類型:
第一種研究,也是目前最常見的,是直接以外國理論架構來蒐集和分析台灣的企業資料,以驗證一些抽象的理論命題。這種研究的成果其實對本地企業的參考價值不大,因為許多辛苦得到的研究發現,一旦轉譯成「白話文」,其實只是台灣企業界早已熟知的作法。這種研究成果對先進國家的參考價值也不高,因為台灣的管理水準不如外國的先進企業,因此很難在學理上有所突破。
第二種研究,也是最容易到國外發表的途徑,是用最尖端的數學模式,分析外國的資料庫,以擠身國際學者之林。但這種研究成果,未必對台灣的企業經營產生助益。然而目前國內的評鑑制度,似乎最鼓勵這種方式的研究。
第三種研究是本文作者認為對教學與國內實務最有價值的。我主張商管學院教師應廣泛吸收先進國家的管理思想精華、實務作法,並經由研究甚至實驗觀察,找出這些作法若要在國內實施,需要經過哪些調整適應,以及這些調整方式背後的理由或學理依據。這種研究成果對本國企業界引進先進的管理方法最有幫助,也更能豐富化教學的內容與實用程度。教師經由這種研究,一方面能全面思考先進國家的最新想法與作法,一方面也能深入了解國內企業在管理上有待突破的瓶頸。
第三種研究的過程有助於產學的交流,成果也對國內企業有實際作用,但卻不易引起外國學術期刊的興趣,在一味重視「國外發表」的氛圍下,因而也受到忽視,甚至不被視為「研究」。這是制定遊戲規則者應反思的。
●本文于2009年刊載於《天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