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制度化的困難

在經濟體系或產業結構中,各種規模水準的企業都應佔有合理的比例。換言之,應該有大企業也有中小企業,各自依其規模來發揮它們的相對優勢。
台灣的中小企業為數眾多,而所謂的大企業,就世界標準而言,其規模也不算大。企業規模偏小,除了受限於幅員之外,主要還是肇因於組織內部制度化程度的不足。無法有效利用制度來管理,過度依賴人治,組織的運作很快就會遇到瓶頸,亦即到達其規模的上限。
走向制度化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礙大致如下:
第一是文化因素,包括了民族性與組織文化在內。我們的特點是靈活性高,善於隨機應變,甚至便宜行事。此一特性極適合中小企業的經營模式,但缺點是大部分人不願意或不習慣接受制度的拘束,因此,當組織稍具規模後,即產生鞭長莫及的感覺。
第二是許多高階領導者將企業視為滿足本身目標的工具,而未考量組織長遠的生存與發展。以致在成果分配時,「私」的比重往往高於「公」,因此,難免排斥制度化所帶來的透明化。用更淺顯的話來說,即是老闆的私心太重,寧可讓許多資訊與決策維持在灰色地帶,以確保本身權力的運作空間,甚至圖利自己。
第三,企業缺乏真正的核心競爭力,或競爭優勢很容易就被其他人(包括可能被挖角或有意自行創業的員工)模仿與全盤複製,因此,一切流程不僅不可書面化,甚至最好內隱在少數核心人物心中,才能防止知識的外溢。
第四,法令環境的不合理,執法雖有高度彈性,但規定卻十分嚴格,使每家企業都隨時面對觸法的可能。在某些產業中,一些競爭力薄弱的中小企業,幾乎不得不依賴遊走於法律邊緣而存活,對它們而言,制度化或流程透明化都會讓他們失去生存的憑藉。
不能全面制度化,就無法掌控大型的組織,也不易從事跨國的經營,使得組織的成長受到限制,同時也造成公司治理上的困難,並因而難以募得大量資金。本文所談的這些文化、社會、競爭力、法律環境等方面的問題若不能解決,我們將難以發展出資本密集、全球佈局的大型企業。

●本文2006刊載於《天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