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眾媒體發達與言論尺度放寬,近十幾年來,媒體幾乎每天都針對政治、經濟、公共政策,乃至於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進行各種角度與觀點的討論與辯證,也帶動了大家對這些議題的關注與了解。此一發展應該具有其正面的意義。
●本文于2008年刊載於《今周刊》
有人問我,這種邀請各種專家、名嘴參與的討論,與商管教育中的個案研討是否相似。我認為,「針對具體議題,以互動的方式進行意見交流」這一部分,兩者固然相似,但上課時的個案討論與媒體上的討論節目,存在以下幾項頗不相同之處。
第一,教學用的個案,其討論是建立在具體的事實資料上,即使書面個案資料與真實情況不盡相同,上課討論時還是應以前者為準,要求大家在共同的事實前提認知下,進行因果關係分析與決策制定。電子媒體上的討論,則大部分在澄清事實,或提供更多不為人知的資訊,並以這些現場所提供的資訊為基礎發展各自的論述。
第二,個案教學的重點不在「各自表述」,因為每個個案都有其教學的目的,而且教師在討論過程中必須積極扮演啟發的角色。換言之,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要依據學理架構,引導討論方向。雖無具體「答案」,但會提醒學生注意某些資料的解讀,或協助方案評估的進行。媒體上的討論,主持人的角色通常是激起辯論,而不是啟發深思;討論的目的,也可能著重於某些理念的傳達或事實資料的解讀,而非分析能力的提升。
第三,大部分的個案討論都期望能產生幾項具體的「行動方案」或至少是策略方向,而非侷限於對某些目標或價值觀念的提醒、更多事實資料的提供或澄清,或對現行作法的批判。
事實上,最後這一項,無論在個案討論或實務上,都是最具有挑戰性的。針對現有的作法,找出問題與缺點不難,但構思一個完整的可行方案卻很不容易。如果只有評論,而未能提出具體辦法,對問題的解決其實幫助不大。
從另一角度講,方案的優劣必須是各個可能方案之間互相比較的結果,如果沒有一個可資對比的完整方案,而只是和一個假想的「超完美」境界相互比較,則任何方案都禁不起評估。例如「教改」或「大學入學制度」,甚至財政政策,針對目前政策作法,社會上評論意見很多。有建設性的討論應聚焦於:若不這樣做,究竟應該怎麼做?然而,參與評論的人絕大部分都只有批評或片面的建議,並未提出具體的「替代方案」,因此對政策行動的含意十分有限。
個案討論時,在問題分析與現狀評論之後,會要求學生提出方案,此時往往讓大家陷入長考,而且勉力構思出來的替代方案,也未必更高明或更禁得起批判。
在正確的個案教學指導下,學生將更能深刻體會「評論容易提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