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價值、滿足顧客」是經營策略的基本原則。就製造業而言,即應針對目標市場的需求,努力提供成本低廉、品質良好或具有差異化的產品。然而為顧客創造價值的方式,遠不止於此。在許多產業中,「掌握居中地位」的策略意義以及所創造的價值,顯然已經日益重要。
所謂居中地位,是指在產業網絡體系中,運用「居中」的地位,為兩端客戶提供服務,使其有效地互通有無。服務的品質與成本當然不可忽視,但居中角色的創造與靈活運用,更是經營成敗的關鍵。
最簡單的例子是貿易業。一端是買主,一端是供應商,貿易商位居兩者之間,針對供需情況,組配產品,創造了自己的生存空間與利潤來源。就經營策略的觀點,這兩端都是「客戶」,都是貿易商必須滿足的對象。
又如房屋仲介業,一端是購屋者,一端是售屋者,彼此不常交易,又有高度的資訊不對稱,因此有賴房仲業者居中媒合;IC通路商,一端是各有專精產品的IC設計製造業,一端是需求品類繁雜的電子業,因此有賴通路商的推薦、組合,以及售前售後的服務。此外,大範圍的物流配送及大規模的連鎖零售體系,也往往憑藉其強大的居中地位而獲利。
居中地位的策略運用原則有幾項。
第一,兩端最好家數多而分散,不只可以提高我方的談判力,也更能發揮組配或媒合的功能。
第二,應藉著掌握某一端的客戶來吸引另一端,或讓雙方互相吸引。例如先爭取到世界名牌的進口代理權,用以吸引國內的零售通路,然後藉著與零售通路的關係,再去吸引更多的世界名牌。
第三,兩端的客戶應被適度隔離,因為雙方不易直接進行交易,擁有居中地位者才有創造價值的機會。
第四,要有組配雙方供需的強大能力。例如房仲業利用電腦資料庫來儲存、分類、檢索大量的客戶資料與待售物件;IC通路業以資訊系統來快速回應買主的動態需求,都是創造組配功能的重要作法。
第五,提供雙方更多具有附加價值的服務,以增加他們對我方的依賴。事實上,前述幾項原則也都是在增加客戶的依賴程度,以期確保我方居中地位的穩固。
●本文于2008年刊載於《天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