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管學院中的法學教育嚴重不足

現代企業經營決策環境中,法律的角色日益重要。不僅因為買賣雙方契約關係日趨複雜,而且為了確保競爭的公平性,以及做好企業與投資大眾、消費大眾,乃至於整體社會之間的利益分配與價值取捨,政府所制訂的法律規範也愈來愈周延細密。此外,從事跨國經營的企業,還必須同時面對各國的法律環境。
這些與企業經營有關的各種法律規範,一方面代表了企業必須遵守的遊戲規則,一方面也代表著無處不在的潛在風險甚至陷阱。任何大小經營決策,無論在企業策略、行銷、財務、人事、科技研發等方面,定案前都必須考慮相關的法律框架,一則可以避免產生糾紛,一則也可降低誤觸法網的機率。再者,若能靈活運用法律規範,還可能創造一些競爭上的優勢或先機。
以上道理,多數大型企業其實都已十分了解,近年來它們對內部法務單位的重視,以及對法律專業機構的依賴程度,都已明顯反映出此一趨勢。
然而長年以來,我們的商管教育中,對法律方面的課程要求卻嚴重不足。四十年前我就讀企管系時,法律相關課程共有「民法」及「商事法」二科必修課共計約十二學分,但現在商管學院中,某些企管科系所接觸的法律科目僅有必修「民法」及「商事法」共四學分而已。有些科系因其特性而必修「保險法」或「租稅法規」、「貿易法規」、「智慧財產權」等,但整體而言,仍相當不足。有些MBA學位,完全沒有必修的法律相關課程,以致有些大學畢業於理工學院的MBA,可能完全未曾接觸過法學教育,即踏入社會。這方面知識與觀念的不足,不僅使這些MBA在決策上考慮欠周,而且未來向高階升遷的過程中,法律素養不足也將被視為一大缺點。
三十幾年前,我在伊利諾大學讀MBA時,即有一門三學分的必修課「企業法律環境」(Legal Environment of Business),學習時十分辛苦,事後卻愈來愈感受到這門學問的價值。這門課的內容包括了對美國法律體系與司法程序的介紹、憲法基本觀念及人民的權利義務,並對公平交易、產品安全、消費者保護、環境保護、勞工等議題專章介紹。課程進行方式主要藉由美國企業發展歷史上的重要案例,來說明這些法律當初的立法意旨與精神。這門課的目的,當然不可能期望學生能深入了解法律條文的具體意義與運用,但可以使學生在知識體系中,開始建構與法律有關的觀點、提升對法律環境的敏感度,以及體認它們對企業成敗的影響。更進一步也可以從這些法規的產生、變化、調整過程中,讓學生了解這些法規存在的社會意義、它們對企業永續經營及社會長期繁榮所發揮的作用,並進而使學生在深層的價值觀念上產生遵法、守法的基本態度。
目前企業經營上所需要知道的法律與法規當然更多,例如:智財權的保護、證券交易法、公司治理有關的法規等,商管學生都有略加了解的必要。但商管學院的教師們似乎只重視純管理的學科或高深的學術研究工具課程;而法律系的教授也不習慣對「外行人」講授這種範圍廣泛、不強調條文、只著重觀念的「法律」課程。加上教育部希望大學大幅減少必修學分,因此要讓商管學生有機會習得必要的法律觀念,在實行上也很不容易。

本文于2008年刊載於《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