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教學常犯的七種錯誤

      教育界甚至於教育部,目前都在為商管教育大力推動「以 學生為中心的學習」(participant-centered learning),主張 教學應強調互動、啟發,以及 學生的主動參與。這種教學方式可以用來討論文章與書本,更常用於個案教學。 
  
   然而,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並非「放牛吃草」。在個案教學中,學生的參與程度固然大幅提高,如果教師也相對地大幅降低本身的參與程度與貢獻程度,則不僅失去個案教學的本意,而且對學生的學習過程還可能產生頗多的負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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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於我過去30幾年,每周從事個案教學的經驗 ,提出以下幾項建議。 
一、個案教學不是為學生提供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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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案教學主要是為了訓練思考,而非為學生提供標準答案,如果未能針對學生意見適當回應,僅在學生發言與討論後,逐條說明教師對個案的想法,甚至是《教師手冊》中的參考答案,則個案教學將淪為「舉例說明」,效果雖然比單向講授為佳,但因為未對學生的想法做出具體的回應,長此以往,肯定會澆熄學生事先準備與參與的熱情,逐漸變成只想被動地聽取答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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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堂中的活動重點不應是學生分組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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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期中偶而有一、兩次分組報告當然有其價值,但分組報告太多,一則減少其他同學的參與感,再則教師通常只能在
簡報完畢後提出大致的回饋意見,無法對學生的思路與邏輯,進行細緻的檢視與詢問。 
  
三、個案教學不是分組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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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業界,異中求同或「整合並吸收各方意見以形成共識」才是重點。分組辯論讓學生養成「攻擊」與「擴大歧見」甚至針對細節去「雞蛋裡挑骨頭」的習慣,與實務上所期望的行為模式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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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案教學不是讓學生聊天練口才。

   如果教師不參與互動,不隨時提出有啟發性的問題來引導學生朝更深入的方向去思考,而只是以鼓勵甚至放任的態度讓學生自由發言,其結果可能只是創造 了一個和諧融洽的氛圍,讓學生無拘無束地交流個人 經驗與想法。這種上課方式(不能稱之為教學方式,因為教師沒有教什麼),學生會感到十分愉快,口才進步,自信提高,實質上卻沒有從討論中學到東西。
   
五、個案教學重點不在比賽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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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業經營上,創意當然重要,但在學期間,學生更需要學習系統化的思考、吸收社會過去所累積的智慧,以及如何運用學理架構與邏輯方法,將具體的資訊與決策方案的選擇結合在一起。如果討論個案時,不仔細研讀個案 資料,也不試著 分析數據,而只是天馬行空地提出一些創意方案,這些方案之可行性既無從驗證,也未必與個案中的情境有關係,這就失去了個案教學的原意。 
 
六、個案教學的目的不是讓學生了解最新的產業實務或業界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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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案教學希望藉著個案素材來訓練分析與思考,在過程中當然也會順便接觸到各個產業的實際情況。然而若將重點放在事實資料的認識與了解,但了解之後並未進一步分析其背後的道理,或思考這些實務作法的成敗因素與適用情況,則將使學習活動僅停留在閱讀報導的層次。很多人高度期望個案教材一定要新穎,而且必須是知名度高,且以真名報導的大企業,其真正的原因主要即是以「看故事」的態度來學習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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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案教學不是企業界學員藉以交換本身實務經驗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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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論個案過程中,難免會讓具有實務經驗的學員聯想到自己過去的有趣經驗。適度的分享,當然很好,但如果大家經常在上課時藉題發揮,放下個案不談,轉而分享各人的相關經驗,固然能引起大家興趣,教師也可藉機吸收寶貴的實務經驗,但這卻不是「教學」,而只是「交流」,因為教師在過程中並未做出學理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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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以上這些「不是」,難免或多或少會出現在大家的個案教學過程中。但只要掌握「藉由互動來啟發思想」這一主軸,上課時偶而穿插一下「舉例」、「分組簡報」、「比賽創意」、「交流經驗」等,也可以為個案教學增加更多趣味與變化。但倘若主軸消失而只留下這些表面的形式,就可能會出現差之毫釐,卻失之千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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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于2007年刊載於《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