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治理與公司治理

   家族治理與公司治理兩者皆日益受到重視。其實兩者相輔相成,互為表裡,唯有以良好的家族治理為基礎,才有可能做到良好的公司治理;而未上市的家族企業發展到某一階段以後,也必須採行公司治理的做法,才能在家族治理上有所突破。
所謂「唯有以良好的家族治理為基礎,才有可能做到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指經營權仍由家族掌控的上市公司,如果其背後的家族無法經由有效的家族治理來確保其「為大眾投資人謀求長期最大利益」的正派經營方針,則即使有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這些公司治理形式,也無法真正落實公司治理的理念。此一觀點,我在一些文章或演講中已再三強調。
而「未上市的家族企業發展到某一階段以後,也必須採行公司治理的做法,才能在家族治理上有所突破」則是從另一角度來分析家族企業,尤其是尚未上市上櫃,但規模已經不小,有相當歷史的家族企業。這些企業通常經營績效不錯,也不需引進外界大眾資金,創辦人不僅開創能力強,對內的掌控也十分深入。而且因為近於獨資,「朕即國家」,也沒有什麼「治理」問題。
然而當第二代(一位或好幾位)開始進入公司以後,經營體質就開始發生變化,必須以類似「公司治理」的方式來取代原來的家長式管理。
理由之一是第二代未必像創辦人一樣能對公司業務及人員掌握得如此深入,經營規模已不小,創辦人也準備逐漸淡出,家長式管理難以持續,因此多半要進入家族與專業經理人共治的時代。此時及早建立制度,顯然必要。
理由之二是,第二代參與經營的可能不只一位,有些還經營有業務往來的關係企業,每一位家族成員彼此的「目標涵數」未必相同,個人所重視的和公司的整體目標肯定也不太一樣。「朕即國家」的優點也消失了。
此時應比照上市公司去建立內稽內控、法令遵循、關係人交易,以及董事會權責的制度,例如明文規定每位家族董事、董事會、董事長的權利義務,不僅可以因為公平公開而減少潛在的家族紛爭,而且若將來希望上市,也可以因制度早已齊備而水到渠成。

 ●本文于2015年刊載於《天下雜誌》

努力了解企業的運作

   我在MBA及企業家班任教已經近四十年,但我從來沒有在企業上過班。因此一直對「企業實務」或企業界各級管理人員的思考方式充滿了好奇與敬畏。早期在上課討論時,若有企業界人士提出「教授您說的是理論,但我們實務界不是這樣的」這句話,我就不得不收回我的見解,恭聽他的說法。這些年來也始終以謙卑的態度,隨時把握機會向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人請教吸收,唯恐在教學過程中讓別人感覺我的想法脫離現實太遠。
這幾十年來了解企業實務的管道大致如下。
第一種是參觀與參訪。我曾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我大學畢業時已經參觀過台灣主要的三、四十家工廠,在當時很少人能如此。然而現在回顧起來,這些參訪其實價值有限。對生產線或辦公大樓走馬看花,再聽一些近似文宣的簡報,並無法對企業經營產生什麼深刻的了解。
其次是在研究案中的訪問或診斷。當我還是年輕教師時,曾追隨資深教授從事許多實務研究案和診斷案,後來自己也主持過不少。在過程中訪問了許多人,聽到過很多奇怪的管理問題,的確獲得不少成長。但這些管理現象以「病態」居多,主要反映出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公私之間的矛盾,以及組織結構或制度不良所引起的各種問題。
第三是撰寫個案。依照學理的架構,用心寫幾篇個案,即使其中沒有太多有挑戰性的決策,但卻可以有機會深入了解此一產業運作的方式以及企業內部的實況。此一方式需要投入不少時間,成功的前提是訪問者必須要有完整而良好的觀念架構才知道要問哪些關鍵問題,提供個案的企業又願意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才成。缺乏這兩者,訪問過程及寫出來的個案都無法深入,在上課時也難產生具啟發性的討論。
第四是與企業高階人士進行個案討論。在深度討論時,才能有機會感受到他們內心深處形形色色的思維模式與管理方法,從他們的互相討論中也能聽到各種獨門的經營秘訣與管理智慧,甚至每個人的盲點。這是從以上三者不易獲得的。
現在我早已十分資深,因此有機會去擔任大企業的獨立董事或顧問,這些都非常有助於了解企業更深層的實務現象與問題。
多年來努力從各種管道了解企業實務,對教學、研究及寫作的品質當然有極大的正面作用。也讓我更明白,企業實務的學習吸收永無止境。而且所謂「實務」其實極為多元而動態,任何一位實務界人士所說的「實務是這樣的」,多半只是他的一偏之見,做法未必正確,也未必適用在所有的組織。

         ●本文于2015年刊載於《今週刊》

靈活運用知識的能力

   針對問題,有效整合所知以形成方案、採取行動,就叫做「運用知識」。有人可以十分靈活的做這件事,有些人則否。能否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當然與本身所擁有的相關知識存量有關。對某些學科而言,學問大小與能否運用兩者之間,關係比較密切,例如醫學或物理;有些則關係較不明顯,例如企業管理。
所謂知識的「運用」,就是當遇到問題時,設法從自己所擁有的知識存量或「知識庫」中找尋相關知識,對問題進行詮釋解讀,並試圖在知識庫中找到答案。然而除非是十分例行性的問題,否則未必找得到現成答案,因此必須在知識庫中不斷搜尋,再將搜尋所得的各種因果關係、資訊、經驗等加以整合,構思出來的解決辦法在實施前及實施後還應該隨時驗證或反省其正確程度,除了力求決策正確之外,也希望對知識整合與運用的方法有所改進。
要培養這種運用知識的能力,關鍵就在「多用」。經常針對問題,努力從知識庫中進行搜尋、頡取、整合,就可以因為熟能生巧而提升效率。
   常常這樣「傷腦筋」,腦筋就會愈來愈靈活。這就像運動競技一樣,除了要知道「道理」,還必須經常練習,甚至在教練的密切指導之下有方法的練習,技巧才能達到較高的水準。大家都同意,「管理」的「skill」成分遠高於「knowledge」,因此用運動競技來比擬,應屬恰當。
商管教育中的個案教學,就是希望提供學生成本低廉的「傷腦筋」機會。平日能夠密集練習,將來正式上場比賽勝算才會比較高。在運動方面,好的教練不能只會以口頭來講道理,還必須要針對個別選手的動作進行「個人化」的指導,個案教師也一樣,也必須隨時針對學生在「聽說讀想」方面之不足來從事啟發。
「啟發」的形式,相當大一部分是「提問」。個案教師的提問內容,主要分在「喚起」學生知識庫中隱約記得的各種知識,並經由持續提問來提醒或誘導他們注意各種知識之間的關聯與矛盾,進而努力去「調度」、「整合」這些知識。易言之,教師角色就是在引導學生針對問題不斷的去想、去利用自己知識庫來進行上述的心智流程。
在個案教學中,一開始時許多學生會感到教師提問會帶來很大的壓力,事實上這是活化知識必要的過程。想將沉澱在知識庫中的內容「翻攪」甚至「解凍」,出現一些痛苦也是難免的。

         ●本文于2015年刊載於《天下雜誌》

公共政策也要具體才能評估

   企業應否進入新的事業領域?應否開發新的地區市場?應否向上或向下整合?應與誰策略聯盟?都是影響企業未來發展的重大決策。這些決策當然是高階經營團隊的責任。
在實務上常見的錯誤是:對各策略方案大致描述後,即開始檢討它們的利弊,並在評估各方案的優缺點,然後就選擇方案,選好後再開始設計執行的細節。
這種做法的問題在於:簡單描述的策略方案,無法讓大家考慮到此一方案在落實執行時的行動配套、行動時所需要的能力、資源,以及有待突破的瓶頸。例如策略方案之一是「開發新的地區市場」,通常在分析時當然會考慮到人與錢的問題,以及實施上可能遭遇的風險。然而我認為,策略分析或選擇之前,就必須深入構思,如果到此一地區市場發展,則和當地原有的同業相比,我們能發揮哪些產品或服務上的優勢?產品或品牌的定位應如何?經銷通路的政策應如何?將由什麼樣的團隊去負責經營? 人選及待遇的安排如何?新地區的組織應如何?和母公司的分權程度如何?和母公司之間可以創造哪些具體的綜效?創造這些綜效需要哪些做法與成本?
事實上應考慮的配套遠不只此。然而就此簡例來看,可發現這些決策間並非互相獨立,而是彼此之間存在著密切的互動與配套關係,而且每一項決策都有其資源的需求、潛在的瓶頸與風險。這些能否有效處理必然會影響到長期及短期目標的達成。
每一個看似可行的策略方案,如果都能朝「具體而深入」的方向去思考設計,才會發覺每一個策略方案背後的成本效益與價值取捨,以及在落實執行時所需動用的資源,也才有可能發現每一個方案的未來成敗,究竟是建立在哪些前提假設之上。知道了這些,策略選擇才可能明智,策略的構想落實執行的可能性才會提高。
此一概念,轉移到公共政策及政府的法規制定亦然。公共政策與法規牽涉到不同團體的利益,因此相關的價值選擇以及行動間的配套更複雜。近年來有些先進國家在制定這些法規時,會設計出好幾套完整而具體的法規內容,每一套中各有其價值取捨與互相呼應的細節,分析利弊以後,上網公佈,請各利益團體及學者專家們在網上提出具體的評論與建議,一年以後再參考各方意見制定法案。
任何公共議題必然有人贊成或反對,然而雙方僅在馬路上或網路上大力支持本身的主要訴求顯然不夠。在互聯網時代,公民參與公共政策應該落實到具體配套的條文才能體會到價值的真正取捨。

        ●本文于2015年刊載於《今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