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能力與組織動態能力

   競爭優勢的主要來源之一是組織獨特的能力。除了個別成員的能力之外,組織還需要經由合理的分工與整合來形成屬於組織的能力,而通常所謂的「SOP(標準作業程序,包括應變程序、決策權責歸屬、資訊傳遞責任等)就是表現組織能力的一環。然而SOP不是一成不變,管理者必須配合環境或任務的改變,持續將SOP加以修正、強化與精進。而創新、設計、修正,以及落實SOP,都需要更高層次的能力,這種能力可以稱之為組織的動態能力。
這些觀念可以簡單介紹如下。
小餐廳的成功與廚師個人的廚藝高度相關,但若想擴大經營規模就必須建立團隊,有了團隊才能發揮整體的力量。此外如建築師的創意、科技研發、藝文表演等也都必須設法將個人的才華轉換為組織的能力,才可能形成較為持久的競爭優勢。而所謂「建立團隊」、「能力轉換」等,除了要提升成員的技術或能力之外,還必須將任務進行合理的分工與整合,使一群即使才華並不特別出色的人,可以經由分工合作而表現出令人讚嘆的成績。
生產線上的分工相對比較單純,而較為複雜的服務業或較具有創意的工作,其分工與整合的挑戰性更高。分工之後,由於每個人所要處理的只是整體任務的一小部分,因此在工作流程設計上就一定要交待得十分明確具體,每個細項流程間的銜接與時間進度上的掌控也必須極為精準。有了完整可行的SOP,屬於整體組織的「組織能力」就有了初步基礎。簡言之,SOP是組織分工合作完成任務的程序,也是組織能力之所在。
有些企業從經驗中自行發展或從外部學到一些SOP,並努力落實,確實可以在短期內形成競爭優勢的來源。然而實施過程中未必全都順暢,而且任務內容也會隨環境或策略而改變,因此任何SOP都必須持續修訂。而運作中出現在工作銜接、權責劃分,以及執行成果上的各種問題與困難,都會對修訂與精進SOP的方向有所啟發。
想要擁有持久的競爭力,除了領導人的遠見與能力之外,企業必須將上述從「認知外界變化與機會」一直到「創造、修訂、落實SOP」的過程加以制度化,並將進行此項任務的權責明確歸屬,然後才能逐漸發展出屬於組織的動態能力。若無此能力,則難逃一再重複口頭檢討的宿命。
台灣創業家多半是從研發、產銷到談判的全才,加上聰明、反應快,最擅長於「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見招拆招」,因此不太重視上述組織動態能力的建構。這或許是我們企業成長很容易就到達瓶頸的原因之一。
 
●本文于2014年刊載於《天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