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畢業,回國任教於政治大學企管研究所,負責課程包括研究所的組織理論與管理、企業政策,以及企管系大四的企業政策,全都屬於必修課。從第一年開始,我就全部以個案教學的方式來上課,保守估計,主持個案教學的時數應遠超過一萬小時以上,上過我個案討論課程者,至少有三千人。
在這四十年充實又忙碌的教學生涯中,其實並沒有人「教」我如何去主持個案討論,換言之,我的個案教學做法與想法,大部分是幾十年來,隨時針對自己的教學方法,運用過去所學的各種行為科學知識,不斷反省檢討而得,因此都是基於對我自己「實務經驗」的反思。
個案的主題,未必只限於高階管理階層所關心的策略、組織或財務、行銷而已。幾乎各階層需要用到分析與決策的議題,都可以由有興趣或相關專長的教師撰寫成個案教材做為上課討論之用。例如「餐廳外包決策」、「會議場地安排」、「基層主管對同仁間衝突之解決」,乃至於如何簽公文、如何設計表單、如何選擇店址等,都可以寫成個案來討論。
對高階層主管而言,個案教學可以協助他們整理思想架構,深入交流經驗;對年輕學生,則在討論過大量個案後可以體會理論應用在實務上的價值與限制,而且日後進入職場,也不至於對真實世界完全隔閡,因而可以很快做出貢獻。
個案教學的信念之一是「多用腦筋解決問題就會進步」,在MBA的兩年教育中,如果每週可以在不同的課程裡,深入準備並討論三篇個案,則兩年裡至少可以討論並試圖解決不同產業中,各種管理角色所面對的幾百個性質不同的問題。這對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以及思考能力的訓練,肯定比坐在教室聽講兩年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