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教學的多重目的

學生或學員的特性及學習需要十分多元,個案教學可以經由不同的教學方式與個案形式,達到不同的目的與預期效果。
這些目的或預期效果,從有形到無形,有不同的層次。
第一層次的目的,是希望藉著個案,讓學生更深入了解各種實務上的作法。經由個案的研讀與討論,學生不必親臨參訪,就能知道國內外具有競爭地位的企業,在策略、創新、行銷、組織、內控等方面各種具體的經營方法與管理作為,這有助於學生將抽象學理與真實世界中的現象相聯結。
配合此一教學目的,個案教材的內容應該豐富而翔實,而且為了確保資料的正確性,個案不僅應列出企業的真實名稱,其內容也必須獲得「案主」的正式同意與認可。在上課之前,學生要投入很多時間,仔細閱讀這些篇幅可觀(可能長達二十頁以上)的資料。目前台灣學術界努力推廣與寫作的主要是這種個案,其優點是完整而全面,缺點是因為要「具名發表」,有些較為敏感的資料以及與競爭力關聯太大的策略作法,企業未必願意公開分享。而且往往為了形象,不得不將其領導行為與決策過程過度的合理化。
第二層次的目的,是做為特定理論的「實例說明」。有些學理,相關的因素很多,不易隨手舉例,因此配合學理來蒐集資料,上課時再依據學理來引導學生討論,不僅可以加深學生對學理的印象,而且也藉此印證了學理在實用上的價值。這種個案應注意的是:由於在寫作時就依據理論選擇資料,造成此一理論架構之外的相關資料未必在報導之中,其結果可能使學生的思考層次與角度受限於此一特定的理論,久之甚至養成「面對問題就想找理論來套用」的習慣。此一習慣在管理教育上究竟是否合宜,還有許多可以討論的空間。
第三層次的目的是希望藉著個案教學,訓練學生或學員的思考能力與行為技巧,前者包括分析、整合以及從實際問題中建構知識等;後者包括聆聽以及口頭表達的能力。配合這種目的所撰寫的個案,篇幅不必長,但應有明確而具有挑戰性的決策議題。上課時,學生必須從有限的資料與情境中,構思本身的方案與推理過程,而且要能夠完整陳述自己的想法,並在教師引導下,與其他同學的想法互相辯證。雖然未必與某一學理密切呼應,但卻能在不斷辯證的過程中,逐漸發展出上述所謂的分析、整合、聆聽、思考,以及自行建構知識的能力。
這種教學方式的限制是:學生或學員必須在思考與實務經驗上達到一定的水準,才可能在問答的刺激以及教師的誘導下去思考;同時教師不僅要對相關學理十分熟悉,而且對學理背後的道理高度內化,否則不足以「兵來將擋」從容應付並整合學生各種具有創意,各執一偏,但都有些道理的論述。
教材、教法、學生、教師,要能互相搭配,才能發揮「因才施教」的效果。

本文于2011年刊載於《今週刊》

再談學術研究的實用價值

幾個月前在此專欄曾有兩次提到學術研究與實用價值的關係。第一篇指出,企業經營實務上考慮面向廣,學術研究則講求單點深入,因此任何單一的研究成果都不容易對複雜的經營管理提出具體有效的建議,但結合了許多篇研究成果後,就可能為大家提出極具啟發性的觀點。第二篇主張,教師在主持互動式教學的思維過程,就相當於整合學理與實際問題的研究。兩篇發表後,還有讀者希望我能談一些更具體的作法。
    首先要聲明,所謂學術研究有許多類型,有些是基礎研究,有些則偏向實用研究。基礎研究本來就不必關心短期的實用價值,但企業管理應屬於實用的領域,因此才有實用與否的課題。
影響研究的實用價值,最關鍵的是研究過程中(包括選題到資料蒐集及推導結論),研究者心目中的「對話對象」是誰。簡言之,如果心中念茲在茲的是國際學術界大老,則研究成果的學術成分可能較高,實用價值則未必;如果心中想要回答的是台灣企業界所關心的議題,則研究成果的實用價值就會高些。而依據我的了解,這兩種人-國際學術界與台灣企業界-所關心的議題,重疊性其實十分有限。
這背後的道理很簡單:潛在聽眾不同,會影響到我們的思維與選擇吸收的角度。例如閱讀一篇文章,究竟是準備報告給指導教授聽,還是解釋給學弟妹聽,不僅表達的內容與方式會大不相同,而且對這篇文獻的理解及吸收重點也不一樣。明白了這個道理,企業界就該體會,學術文章的主題、結論令他們感到格格不入的原因,是因為這種文章設定的讀者本來就不是企業界。
因此,若想提升學術研究的實用價值,學者們首先必須經常和實務界進行廣泛而深入的交流,然後才可能知道台灣企業界在管理理念與方法上,已經知道了哪些?還不知道哪些?不同的企業界人士,對哪些管理議題最關心卻又缺乏一致的見解?從這些方面的認識所構思的「研究問題」,其研究成果才可能對實務界產生有價值的建議。
有了好的研究題目,研究者即可從先進國家的理論、實務,以及台灣企業的形形色色經驗中,設法找出可能的解答,並運用嚴謹的方法來驗證與取捨。然後明白的指出,基於哪些道理、在什麼情況下,我們的企業應該採取什麼做法可能比較正確。
以上是我個人認為若欲提升揮學術研究的實用價值的方法之一。然而這樣的研究成果,被先進國家學術期刊接受的機會不高。這也是許多年輕學者在二者難以兼顧的情況下,最痛苦的抉擇。

本文于2011年刊載於《天下雜誌》

學習的方法比學習的內容重要

學習「如何學習」,可能比學習的內容更重要,這在年輕時尤其如此。
通常在甄選學生或新進同仁時,會參考他們所畢業的學校以及在校的成績,其著眼點未必在於他們知道了多少(因為相對於未來一生所需要吸收的新知,學校中所學其實很少),而是從這些資料可以推估他們未來學習的潛力,以及過去是否養成了良好的學習態度與習慣。在職班甄選學員,就不太重視過去的學歷與成績,而要評估他們在事業上的成就,其中重要理由是:即使過去在校成績平平,但在事業上做得很好,表示他們有能力在工作中快速學習與成長,將來入學以後,學習的效果也應該比較好。
換言之,在知識爆炸的時代,「學富五車」的知識存量用途有限,可以賴以終身學習成長的學習方法、態度與習慣,才真正重要。
例如在中學時代,我們辛苦學到的史地知識(以及其他許多科目),現在從網路上彈指可得,乍看似乎當年白下了那麼多功夫。然而事實上,我們在學習這些科目時, 同時也學會仔細聆聽、從聆聽中即時歸納整理出條理層次分明的筆記;從課文的描述中,整理出知識的系統,甚至以圖像或綱要的方式呈現書中的架構。研究生的論文,內容可能了無新意,或不久之後其論述就會過時,然而在撰寫論文過程中,學生可以學會如何蒐集資料、整合觀點、發展論述、辯證比對、驗證假說,以及如何以精準的文字表達相對複雜的概念。這些技巧或能力,無論對未來的學術生涯或實務工作都極為重要。
以上這些想法,對學習或教育是有一些含意的。
第一,在學校裡,「知識的傳授」固然重要,但也必須教導學生如何去學習,並協助學生在求學的過程中,自行建構與發展其學習的技巧、方法與能力。
第二,各級教育都應參考商管教育的互動式個案教學,讓學生有充分的機會去分析、思考、表達意見以及和其他人溝通分享自已的想法。
第三,很多教師擔心「教不完」,因而不鼓勵師生之間或學生之間的互動與討論,事實上知識無窮盡,再多的講授也不可能「教得完」;相反的,教師教得太仔細反而可能剝奪了學生自行思考、形成意見、表達意見、聆聽與整合同儕意見的機會。甚至因為教師講得太多,讓學生不必經由大量閱讀就能獲得知識,若因此造成未來自行閱讀能力的降低,就更得不償失了。
        
本文于2011年刊載於《天下雜誌》

挑戰習慣性的策略思維

成功的企業家或經營團隊通常有能力從過去經驗中,逐漸建構出自己的策略思維模式。成功次數愈多就對其策略思維模式愈深信不疑。久而久之,企業經營方向就出現了所謂的慣性,而組織內部與策略決策有關的資訊分析與研判程序也逐漸走向制式化,高階團隊的心態與溝通模式也日趨一致。
此一發展的優點是內部對重大決策很容易形成共識,提升了決策的效率;缺點是這些策略思維的慣性可能會讓組織失去策略的彈性,甚至對預期之外的環境變化難以因應。
我們先來分析策略思維的慣性究竟是哪些因素造成的。
第一是環境前提。策略決策建立在許多隱含的環境前提之上,例如產業科技的發展趨勢、政府政策與法令取向、競爭者的競爭手法,甚至競爭者有哪些等。許多策略決策過程中,將這些隱含的前提視為當然,長期未檢視,也從未懷疑。
第二是條件前提。基於過去的成敗經驗,高階層對本身的組織能耐或競爭優勢擁有高度的信心;但同時也認為,過去做不到的事,將來也做不到。
第三是因果關係。投入廣告對銷售或形象能有多少效果?從哪些國家引進技術比較可靠?對通路的管理應堅持哪些原則?這些反映出組織對各種因果關係的信念。在策略決策時,若大家對這些因果關係深信不移,它們就會成為決策的隱含前提。
第四是老闆的想法。如果大部分高階主管相信大老闆肯定不會接受某些方案,這些方案一開始就不會列入分析與考慮的範圍。
組織中如果極度缺乏這些共同的前提或信念,可能會使各級人員長期面對高度的不確定性,甚至讓決策過程陷入紛擾;然而如果這些隱含的前提為數過多,則不僅限制了經營視野與策略創新,甚至使大家集體成為本身「心靈的囚犯」。最高領導人通常又是這些「慣性」的主角,因此如何保持中道,是一大課題。
想要打破習慣性的策略思維,有些具體的辦法。其中之一是定期有系統的檢視目前策略的關鍵前提,以及這些環境前提與條件前提是否面臨變化與消長。換言之,就是希望藉著這些省思讓高階團隊開始鬆動長期以來習以為常的思維模式。
第二種方法是營造開放的組織文化,長官減少對議題方向的主導,並讓不同意見有充分表達的機會。有時刻意引進外界人士加入高階團隊,也是促進組織文化朝此方向改變的有效方式。
第三種方法是鼓勵高階管理人或領導者參加外界的企業進修班次,如果同學間能有高度的分享意願,則彼此間的異業交流甚至相互質疑對每個人的策略思維習慣都會產生具有正面效益的挑戰。
第四種是利用企業合併或策略聯盟的機會,藉著新加入的團隊或外力,來檢視本身過去習以為常的策略思維、行事風格,甚至組織的運作方式。
有效的運用以上這些方法,才能保持策略思維的慣性與彈性之間的平衡。

本文于2011年刊載於《今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