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教學四十年

   1968年我還在就讀政治大學企管系時,就接觸過個案教學。後來在美國伊利諾大學讀MBA,大部分上課方式是研討,而其中又有大部分是個案研討,甚至包括「作業研究」及「資訊管理系統」的課程也都全部是個案研討。在西北大學攻讀企管博士時,為了興趣,也選修了幾門MBA的課,也都有相當高比重是個案討論。在我主修的「企業政策」(後來改稱策略管理)領域中,由於決策考慮因素複雜多元,因此這門課在MBA或高階在職教育中,傳統上都是百分之百使用個案討論。當時對個案教學方法感到十分好奇而嚮往,因此在西北大學時也曾徵得幾位老師的首肯,長期旁聽他們主持的個案討論,試圖觀察同一個案在不同教學風格下所展現的討論過程。
1976年畢業,回國任教於政治大學企管研究所,負責課程包括研究所的組織理論與管理、企業政策,以及企管系大四的企業政策,全都屬於必修課。從第一年開始,我就全部以個案教學的方式來上課,保守估計,主持個案教學的時數應遠超過一萬小時以上,上過我個案討論課程者,至少有三千人。
在這四十年充實又忙碌的教學生涯中,其實並沒有人「教」我如何去主持個案討論,換言之,我的個案教學做法與想法,大部分是幾十年來,隨時針對自己的教學方法,運用過去所學的各種行為科學知識,不斷反省檢討而得,因此都是基於對我自己「實務經驗」的反思。
個案的主題,未必只限於高階管理階層所關心的策略、組織或財務、行銷而已。幾乎各階層需要用到分析與決策的議題,都可以由有興趣或相關專長的教師撰寫成個案教材做為上課討論之用。例如「餐廳外包決策」、「會議場地安排」、「基層主管對同仁間衝突之解決」,乃至於如何簽公文、如何設計表單、如何選擇店址等,都可以寫成個案來討論。
對高階層主管而言,個案教學可以協助他們整理思想架構,深入交流經驗;對年輕學生,則在討論過大量個案後可以體會理論應用在實務上的價值與限制,而且日後進入職場,也不至於對真實世界完全隔閡,因而可以很快做出貢獻。
個案教學的信念之一是「多用腦筋解決問題就會進步」,在MBA的兩年教育中,如果每週可以在不同的課程裡,深入準備並討論三篇個案,則兩年裡至少可以討論並試圖解決不同產業中,各種管理角色所面對的幾百個性質不同的問題。這對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以及思考能力的訓練,肯定比坐在教室聽講兩年好得多。

        ●本文于2015年刊載於《今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