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決策的兩種思維邏輯(從根與從枝)

「從根(by root)」與「從枝(by branch)」是形容兩種決策思維程序。簡言之,從目標的選擇與訂定開始,逐漸展開而形成政策與行動計畫的決策程序叫做「從根」;先構思幾種具體的可行方案,對各方在價值觀念上的差異存而不辯,再從幾個可行方案中,逐步妥協、整合出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政策或方案,並從共識較高的部分開始採取行動,稱之為「從枝」。表面上,後者似乎理性程度不高,甚至有「和稀泥」的感覺,但當決策牽涉到的價值觀念十分複雜分歧、因果關係又難以確定時,卻是相當務實的方法。
近來頗為熱門的證所稅,即是絕佳的實例。此一政策決策,相關的價值觀念相當複雜而分歧,如果要「從根」,就必須界定何謂「公平正義」、「大戶」與「散戶」如何區分,甚至「何種股票交易利得才有社會正當性」;並對關鍵性的因果關係也要徹底澄清,例如「開徵證所稅在長短期中對股市交易量的影響」、「各種稅制之稽徵成本如何」等。換言之,如果依照管理教科書中所介紹的理性決策模式,就必須先將以上這些徹底澄清,並等社會對它們的權重或影響程度達成共識後,才能進而設計具體的行動方案。若真如此,社會將長期爭論不休,永遠也達不到可以做為行動基礎的結論。
真實世界中,面對此類複雜議題,絕大多數都用近似「從枝」的方法,例如後來許多學者或民代提出了各種證所稅版本,逐漸整合成政府的最終版本。
然而,如果大家明瞭「從枝」其實是一種相當科學的決策程序,就應依照它的邏輯做得更為細緻。例如應更早就請各方(黨團、社團、學者)構思出具體的方案,然後經由公開而客觀的方式,針對各方案的優劣,進行整合與妥協的工作。過程中幾項重點:第一,各方理念差異太大時,不必爭辯對錯,只要出來的方案大家雖不滿意但能接受即可,因為理念是永遠吵不完的,及早找出大部分人能接受的方案比較重要;第二,各方必須先提出具體方案,以免有些人對所有方案都持反對意見,而自己也提不出更可行的想法;第三,擁有最終裁決權的人,不必一開始就提出自己屬意的方案,但要有主導整合各方案優點的能力。
很多政策,從健保、教改,一直到專業學院的課程架構,似乎都應依上述「細緻嚴謹」的「從枝」方式來進行,以免開始時空談不知如何落實到行動的高遠理念,而經過一番紛擾之後,又在缺乏理性的整合程序之下,草草推出一個未必能容納各方優點的妥協方案。

 ●本文于2012年刊載於《天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