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成功的先決條件

      有不少企業覺得自創品牌是一件很有吸引力的策略方向。原因之一是覺得自己長期從事代工,利潤微薄,外國客戶(品牌商)似乎投入不多就可以吃香喝辣,認為彼可取而代之;原因之二是擁有自己品牌可以提高企業形象,例如有助於經由上市櫃以獲得投資大眾的資金。
然而從世界上大家熟悉且能夠真正創造長期品牌價值的企業經驗中,發現若想成功自創品牌,有些必須存在的先決條件。如果這些條件不足,而只想依賴行銷創意及投入廣告預算來創造品牌知名度,則即使一時受到注意,效果也是短暫的。
第一項條件或大部分品牌擁有者的共同特色是:它們在自創品牌前都有自己獨特的技術或設計能力,可以提供創新的產品。有創新的產品才能一開始就吸引大家的目光。如果創新能力不足,或產品在客戶心中沒有什麼特色,或這些創新或特色很容易被模仿,則品牌地位勢難持久。
第二項是能夠確保品質的水準。如果品質不佳就貿然自創品牌投入行銷,等於花錢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缺點。就如同自己沒有真本事卻強出頭,後果必不樂觀。
第三是持續投資於競爭力的來源,例如在初期成功後,在研發、設計,以至於留才、攬才方面投入更多資源以擴大戰果。
第四是後續的資金支持。持續的研發與人才延攬、留用,都需要大量資金。能得到投資機構如創投等之青睞當然很好,但如果有足量的自有資金(例如家族過去在其他產業經營所累積的財富),就可以避免投資機構對短期績效的過度要求。
第五是足量的國內市場。如果沒有足量的國內市場支持初期的規模經濟,包括生產和行銷的規模經濟,很難在國際市場上立足。而且小國的新創品牌,到外國很難找到第一流的經銷商配合,甚至連聘任優秀的銷售人員也不容易。當然,如果本國的國家形象十分良好,或企業內部在文化上能與外國高度融合,也可以彌補國內市場總量不足的問題。
應否自創品牌,可以就這些來檢核一下。 

        ●本文于2020年刊載於《今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