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後人種樹也是社會責任

   企業最基本的責任當然是為股東賺取利潤,尤其是長期穩定的獲利。行有餘力則應為社會公益投入心力與資源,例如環保、濟貧、文藝贊助,甚至提供獎助學金等。至於遵守法律與誠實納稅等則是更基本的要求。
然而除了這些之外,有一項責任似乎沒有受到普遍的注意,即是「為組織及年輕同仁創造更光明的未來」。這包括了為組織累積更多有形與無形資源、培養年輕同仁在未來世界中足以安身立命或充分發揮的知能,以及為他們的未來塑造更好的制度與組織文化。
印象中的企業領導人,尤其是不可能由自己子女來接班的高階專業經理人,到了相當年紀以後,在事業上的衝刺力或開創性會下降,雖然依然位高權重,但已經漸趨保守,開始享受過去努力的果實。但前一陣訪談一位快要退休的高階專業總經理,他在工作與創新上的努力仍如一貫,而他的理由更讓我敬佩。
他指出,現在的一切努力都已經不在為自己而是為了公司內部的年輕同仁。這些年輕人願意加入並留在公司,心中當然對這家公司的未來抱持著相當高的期待,因此這位總經理覺得在他任職期間,應該為這些年輕人累積更多有形與無形的資源。這些包括了在他任內不可能獲利的長期研發投入、耗時費神的多角化以及國際策略聯盟、堅持短期中未必討好的職位輪調制度與嚴格培訓等。這一切都是希望這些年輕同仁有朝一日接班或成為公司的核心成員以後,能擁有更好的經營條件與環境。
這些事做得好,短期未必獲利,但肯定有助同仁未來的事業前程,也能吸引到更多有長遠打算的年輕人,對公司的長遠獲利也肯定有正面作用。若公司因此而能在很多年以後獲利豐厚,屆時才有資源去持續投入環保等公益活動。
有些企業致力於降低成本來創造利潤,獲利以後再投入資源於社會公益,因此領導人獲得了社會上高度的肯定與尊敬。除此之外,我覺得社會也不能忽視有些領導人投入心力建立內部制度、塑造組織文化、培養人才,甚至為內部樹立高階領導人在進退、取予,以及努力為後輩創造未來的典範。

         ●本文于2015年刊載於《天下雜誌》